索罗斯基金会直接与该组织合作,对资金使用并没有要求,也不参与该组织运作,因而被认为是具有“突出的政治色彩”。
据索罗斯基金会总裁办公室介绍,2005年它们统一拨给中国国内非政府组织和相关机构的捐赠数额在200万美元左右,主要用于支持法律援助、公共利益诉讼、环境保护、艾滋病防治等。
需要指出的是,索罗斯基金会和索罗斯基金并不是同一概念。索罗斯基金是一个投资项目,主要从事运营和投资,这样的基金组织索罗斯有好几个;而索罗斯基金会也叫“开放社会研究所”,在全球拥有50多家分支机构,雇员超过1000人。也就是说,索罗斯基金会主要是索罗斯致力于“推动成立开放社会”的民间组织,从索罗斯基金那里得到资金来源,然后投入索罗斯所关心的一切地区和领域。
而在此之前,索罗斯基金会在1986年初就仿照匈牙利搞基金会的模式,向我国当时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资助改革和开放研究活动,每年出资不少于100万美元。到1989年停止这项运作为止,共向我国相关机构提供250万美元捐款。当时,索罗斯也曾经有过在我国筹建索罗斯基金会中国分部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