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与我的脾性相去甚远。为了说明有时候人会产生一种恍惚,不应以其行为来判断他们,我把这事记述下来。这并不是在偷这份钱,而是对这钱的使用的偷窃:越是说这不算偷窃,越是让人丢人现眼。
如果我想把我学徒时从崇高的英雄主义堕落为无赖的全部历程写得详详细细,那我将永远也写不完。不过,虽然染上了学徒的种种恶习,但我不可能对它们完全产生兴趣。我对同伴们的玩乐很讨厌。当我对干活产生极大的反感时,我便对一切感到了腻烦。这使我恢复了对失之已久的阅读的兴趣。干活时间偷看书,这成了我的新罪过,遭到新的惩罚。限制我读书,更激起了我的兴趣,以致很快便达到痴迷疯狂的程度。有名的租书店女老板拉·特里布租给我各类书籍。我好书坏书都读,也不加挑选,读起来都一样地如饥似渴。我边干活边读书,出去办事也读,上厕所也读,而且一读就是好几个小时。读得头昏脑涨,仍旧忘不了读。师傅窥探我,抓住了我,把我狠揍一顿,书也收走了。有多少书被撕掉,烧毁,扔到窗外去了!拉·特里布的店里有多少残缺不全的书籍啊!当我没钱租书的时候,我便拿自己的衬衫、领带、衣物抵账。我每星期天那三个苏的零花钱全都送她那儿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