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与私欲——论宋儒对人性的扭曲
战国是我国学术最活跃的时代,其时游说之风最盛,往往立谈而取卿相之荣,其游说各国之君,颇似后世人主临轩策士,不过是口试,不是笔试罢了。一般策士,习于揣摩之术,先用一番工夫,把事理研究透彻了,出而游说,总是把真理蒙着半面,只说半面,成为偏激之论,愈偏激则愈新奇,愈足以耸人听闻。苏秦说和六国,讲出一个道理,风靡天下;张仪解散六国,反过来讲出一个道理,也是风靡天下。孟荀生当其时,染有此种气习。本来人性是无善无恶,也即是“可以为善,可以为恶”。孟子从整个人性中截半面以立论,曰性善,其说新奇可喜,于是在学术界独树一帜;荀子出来,把孟子遗下的那半面,揭出来说性恶,又成一种新奇之说,在学术界,又树一帜。从此性善说和性恶说,遂成为对峙的二说。宋儒笃信孟子的说法,根本上就误了。然而孟子尚不甚误,宋儒则大误,宋儒言性,完全与孟子违反。
请问:宋儒的学说乃是以孟子所说(一)“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二)“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两个根据为出发点,何至会与孟子的说法完全违反?现说明如下:
小孩与母亲发生联系,共有三个场所:(一)一个小孩、一个母亲、一个外人,同在一处,小孩对于母亲,特别亲爱,这个时候,可以说小孩爱母亲。(二)一个小孩、一个母亲,同在一处,小孩对于母亲依恋不舍,这个时候,可以说小孩爱母亲。(三)一个小孩、一个母亲,同在一处,发生了利害冲突,例如有一块糕饼,母亲吃了,小孩就没得吃,母亲把它放在口中,小孩就伸手取来,放在自己口中。这个时候,断不能说小孩爱母亲。孟子言性善,舍去第三种不说,单说前两种,讲得头头是道。荀子言性恶,舍去前两种不说,单说第三种,也讲得头头是道。所以他二人的学说,本身上是不发生冲突的。宋儒把前两种和第三种一块讲,又不能将之贯通为一,于是他们的学说,本身上就发生冲突了。